2023年声屏障材料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
1.福建海丝高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2023年声屏障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2023-WZ-009号)的下述内容及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中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2.谈判采购内容和要求:
2.1招标范围:本次对福建海丝高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声屏障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合同包,具体详见下表。
合同包 | 招标内容 | 具体主要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1 | 2023年福泉沿海科技路、福泉高速公路、秀永高速公路莆田段等路段改造更新声屏障材料采购 | 铝合金/彩钢夹芯百叶窗吸声板、铝合金/彩钢夹芯隔声板、H型钢立柱、泡沫铝隔声板等。具体采购品类、数量及物资单价最高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和要求。 | 质保期1年 |
2 | 2023 年浦南高速公路、福泉沿海科技路等路段改造更新声屏障材料采购 | 铝合金/彩钢夹芯百叶窗吸声板、铝合金/彩钢夹芯隔声板、H型钢立柱等。具体采购品类、数量及物资单价最高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和要求。 | 质保期1年 |
3 | 2023年福宁高速公路宁德段、宁连高速公路福州段新增声屏障材料采购 | 铝合金/彩钢夹芯百叶窗吸声板、铝合金/彩钢夹芯隔声板、H型钢立柱等。具体采购品类、数量及物资单价最高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和要求。 | 质保期1年 |
2.2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供应商报价或者修正后的报价不得高于上述规定的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否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3供应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在供货周期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根据施工计划等要求及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
2.4供应商必须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报价,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本项目谈判报价应包含:
(1)合同包材料运输至供货地点产生的所有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采购人无关的外围干扰及各种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提供和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及缺陷修复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险、检验、样品、管理、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该报价不含发票增值税费,税费据实结算,供应商必须开具能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本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型号详见报价清单,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预估数量,实际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数量进行调整,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依据施工进度需求量分批次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取消供货、实际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而产生的报价风险及因分批次供货所产生的运费额外支出等。
2.7实际供应数量超出合同包数量时的调价要求:
(1)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以内(含30%),则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50%范围以内(含5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1%;
(3)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50-70%范围以内(含7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2%;
(4)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70%以上,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3%;
(5)以上调价,指在生产和供应过程中,由于不可能预见原因,采购人由于生产数量增加,为满足生产连续性要求,采购人来不及另行组织采购的情况下,拟将不再另外采购,经双方协商同意进行调价,则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调价办法进行供应,采购人也有权对数量增加部分另行组织采购。
(6)上述调价计算过程中的金额以供应商所报的不含税单价为计算基准,所有计算过程中的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8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按转包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2.9供货地点:
福建省内指定地点。
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营业范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服务业绩要求
3.2.1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声屏障材料供货业绩(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2.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最近一批次声屏障材料由国家权威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3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截图为准)。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5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3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6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且在处理期限内的或被开云正规平台,开云(中国)因供货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列入不合格供应商(以开云正规平台,开云(中国)网站公布的为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3.8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须按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合同包1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合同包2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合同包3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并备注“HB-2023-WZ-009号谈判保证金”方可参加报价,否则将予以拒绝。
4.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通过开云正规平台,开云(中国)(网址:www.poccik.com)下载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养护大楼3层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报价开封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养护大楼3层会议室。
6.谈判时间、地点:定于2023年11月14日在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养护大3层会议室进行谈判。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报价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出席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供审查,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凡对本次谈判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与福建海丝高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8.谈判文件和要求如有补充修改,福建海丝高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通过登记邮箱进行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9.评审办法:最低价评审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人:福建海丝高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养护大楼3层会议室
联系人:孟工
电 话:15248075676
谈判保证金汇入账号:
户 名:福建海丝高速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支行
账 号:935007010032430011
注明用途:“谈判保证金”